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紀姓、李姓2名男子,去年間觀賞17歲少女小敏(化名)直播時,兩人竟開始一搭一唱,並以贈送虛擬寶物為由,利誘對方直接露奶,小敏遂進入廁所脫掉內衣,業者發現露點後立刻報案,高雄地院認定2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分別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當時紀男及李男不斷在平台內留言,並以贈送虛擬寶物為由,利誘小敏直播露奶;紀、李2人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辯稱他們並未實質侵害小敏;法官則認為,2名被告的確不是直接侵害瑤瑤,但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主要保護兒童、少年遭受任何形式的剝削侵害,因此被告只要有招募、利誘、容留、媒介及協助等手段,促使兒童、少年成為性交、猥褻主體,2人便已構成罪責。
法官審酌2人犯罪情節,仍較直接性剝削為輕,加上犯後態度良好,並與少女及其家人達成和解,但2人為了滿足一己私慾,誘使少女播送裸胸影像,明顯侵害小敏性隱私權,對少女身心發展產生不良影響,遂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分別判處紀男、李男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除支付公庫5萬元外,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
▲紀男與李男聯手利誘少女直播露奶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