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妻約男客戶攜母同行避嫌 妒夫「抓姦」未成慘離婚

記者陳怡靜/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從事直銷的陳姓人妻欲推薦產品給台中一名客戶,由於機車行老闆阿德(化名)曾使用後狀況改善,並有意參與直銷,陳女於是找阿德陪同前往分享使用經驗,陳女為避嫌並約母親同行,卻因客戶有事未能如期赴約,3人便投宿在台中某摩鐵,翌日陳母則先行返回台南,隨後陳女與阿德也退房要去找客戶,未料陳女的丈夫一路跟蹤至摩鐵外苦候,一見到2人出來後,立即上前理論,憤而怒控2人通姦並求償。

▲人妻找男客戶一起與新客戶洽談,為避嫌找母親陪同,3人因故入住一間房,丈夫跟蹤抓姦未成。(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陳女從事營養品直銷,於前年8月間,因要推薦產品給台中一名新客戶,由於阿德曾使用該產品後,背痛問題獲得改善,且又有意參與直銷,於是陳女便邀阿德一同前往台中向客戶分享使用經驗,而陳女因考量丈夫愛猜忌的個性,為了避嫌,所以找來母親陪同前往,但客戶因臨時有事未能如期赴約,陳女便約翌日再碰面,陳女母親則提議直接在台中投宿一晚,陳女透過網路查詢,找到唯一有一間空房的摩鐵,陳女心想有母親陪同,能證明她與阿德無不當行為,3人則決定投宿入住同房,到了隔天中午,陳母先行離開搭車返回台南照顧孫子女,陳女也隨即與阿德退房離開,但就在2人步出摩鐵時,陳女的丈夫卻突然持球棒出現惡言相向,並向2人提告求償。

陳女與阿德到案後均否認犯行。陳母則證稱,當天確實有陪同女兒及阿德至台中見客戶,但因客戶有事而改約隔天下午碰面,女兒這才臨時找到唯一有房的摩鐵入住,3人不得已才同住在一間房;對此陳母也能準確說出摩鐵房間內的擺設,而陳女亦提出與母親及阿德的LINE對話內容佐證,證明自己並未出軌。

台南地院審酌,陳女丈夫因無法提出其他有關妻子與阿德通姦或不當交往關係的事證,故判決陳女丈夫敗訴;而夫妻倆也因此在前年11月間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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