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戢靜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對廖姓夫妻,2010年時將就讀國一的兒子送往補習班,沒想到補習班竟沒注意到兒子外出,導致兒子和機車騎士發生車禍,廖姓夫妻花了280萬和機車騎士和解,因此認為是補習班沒將兒子顧好,求償375萬,整起案件纏訟了近8年,台中地院雖然判決廖姓夫妻勝訴,但只是形式上的,因為法官認為補習班沒有無義務保護、照顧學生往返補習班,只判賠退款三分之二的學費,只有8800元。
▲國一生補習亂跑挨撞父母慘賠280萬 求償補習班只賠八千(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事件發生在2010年5月31日下午5點許,廖姓夫妻接送兒子學校放學後送往補習班,沒想到兒子到班後,補習班沒注意到兒子私自偷跑出補習班,還在馬路旁嬉戲,結果與一名朱姓騎士發生嚴重車禍,兩人都因此受傷,除了兒子必須久久請假在家,無法上學,廖姓夫妻還付了280萬給朱姓騎士和解。
廖姓夫妻認為,向補習班繳納學費、簽訂契約,補習班就因盡到保護兒子的責任,怎麼會在兒子進了補習班後,還任由兒子外出,因此提告補習班,求償375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當時12歲的兒子應有自行判斷道路安全的能力了,且根據警方調閱監視器,車禍發生時間是在上課前,因此補習班當時應無任何附隨學生的義務 ,因此雖然判決廖姓夫妻勝訴,但只是形式上的,補習班只需判賠退款三分之二學費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