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戢靜璇/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狼父從女兒8歲時,就多次趁女兒熟睡後偷偷爬到床上,脫掉她的內褲,撫摸下體,為了想看清楚女兒下體的形狀,還拿出手電筒照明,父親變態的行徑,造成8歲女兒的身心靈受創,甚至只要回想,便激動落淚。台北地院今日將這名狼父以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一名狼父從女兒8歲時,就開始在半夜爬上女兒的床撫摸其下體。(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據《聯合報》報導,女童在2012年8月首度受害,在其晚間熟睡時,突然因父親的撫摸而驚醒,卻因害怕只好繼續裝睡。在此之後,父親食髓知味,多次在半夜偷跑到女童房內,脫下內褲撫摸,還因看不清楚,拿出手電筒照明女童下體。女童多年來,不只夜晚不敢熟睡,只要想到父親的猥褻行為,還會控制不住啜泣,隱忍多年後,決定於2017年提告,揭發狼父的惡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父親的行徑已造成女兒,永久的身心靈受創,女兒雖向法官求情,減輕父親刑期,但私下卻不願與父親和解,最後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處父親1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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