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遠雄有資格打造台北人半世紀的驕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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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周玉蔻(美麗島電子報)

這個問題,請教柯文哲市長,和柯市長的市府團隊。

大巨蛋案的下一步,歷經1月21日柯趙會面,雙方在重新議約前提下,公布四項共識;到1月23日首度議約談判破局,已經發展成為超越「善後」、「解決問題」的技術性層次,深入理念、價值、願景及信仰能否堅持固守;能否成功翻轉,建構形成為台灣世代子孫相與遵循,引以為傲的珍貴里程碑了。

(資料圖)

依照柯文哲市長的標準,遠雄集團興建大巨蛋的資格,早在昨天一早,遠雄負責人趙藤雄署名的「大巨蛋事實報告」之四廣告見諸公眾之際,台北巿政府就應該著手準備與遠雄中止合約,取消遠雄建造大巨蛋至完工的承包廠商身份了。

柯P不是說了:「你只能騙我一次」。遠雄在1月23號就欺騙耍詐柯文哲市府團隊。好吧,這算是最後通牒前的犯行,不教而殺謂之虐,那天,計入零次好了。那麼,1月27日的廣告,騙術連篇,說謊不打草稿的事證多多,白紙黑字、公然登堂,完全不把柯P的警告放在眼裡,柯P和柯市府還有多大的寬容?

(資料圖)

光憑那句大巨蛋建造成本166億元加上每年養蛋費6億元,合計466億元「等同權利金」,睜眼說瞎話的嘴臉,正直坦率的柯P,看了之後,能不默念三字經嗎?

更無言、失守企業道德標準的說法,來自年代新聞台「新聞面對面」政論談話節目。昨晚(1月27日)播出的「面對面」中,主持人電話訪問遠雄奉命與台北市府談判的副總經理蔡宗易。訪談中,來賓黃光芹詢問蔡宗易大巨蛋權利金「是不是零」?

合約中是沒有,蔡宗易坦承。

「那你們還在廣告中說權利金466億?」黃光芹追問。

「那是等同權利金!」

「放屁!」

罵的好。黃光芹氣勢不輸柯P風範。

政府零出資?

其實是台北市府花了244億元買地,每年還要由市庫流血3億元支付利息。

監察院39項糾正案已於2014年7月10日結案存查?

黑白講。事實是監察院在結案說明第三項中要求北市府持續協商重新議訂契約?

老樹移走,新植林蔭大道?

鬼扯。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痛批,他們搬走了枝葉茂密的古樹,換上的是細長的椰子樹,怎麼可能長成林蔭?

「台北大巨蛋目前被評比為最專業、全球最美好的巨蛋」?

鬼扯。最早與遠雄集團合作、主導大巨蛋標案成功的建築師劉培森,今天早上接受我主持的電台節目「蔻蔻早餐」專訪,再三語重心長提醒柯文哲市長,要注意大巨蛋4萬人同時疏散,能否在12分鐘內逃生、不危及民眾生命的安全問題。

依照原先設計,圓頂大巨蛋東側市民廣場;北側生態公園,西側光復南路和正對面國父紀念館,都是四通八達,保證及時疏散群眾至廣曠空地。如今,為了遠雄商業至上,忠孝東路與光復南路一帶的商場利益考量,大巨蛋東移,逃生規劃不完整,誰能保證不岀錯?

況且,公文放行逃生安全給遠雄集團的,有一位名叫葉世文,內政部營建署長。

大巨蛋養蛋費一年6億?建造成本166億元?

也是白賊話。依照劉培森專業見解,大巨蛋土地零成本,權利金不必付一毛錢,造價成本最高100億,50年分攤下來,每年營運成本3億元,好好管理可以營臨4億元。遠雄說一年賠6億,不是實話。

大巨蛋,是體育文化園區,不是另一個101。柯P要把持的,不是修補錯誤,而是解構錯誤,重建正確。劉培森建築師與其他若干研究大巨蛋的專家,和不少鑽研本案的台北市議員,公認打掉羞恥的遠雄標記,重築柯P風釆大巨蛋,不是不可能。

遠雄大巨蛋,會是台北人的驕傲嗎?與其向醜陋的過去妥協,不如刪除重來。畢竟,追求完美的柯P,市政成績單上不能留下瘡疤。

喜歡換腦袋思考的柯文哲市長,應該考慮開除遠雄,重新打造柯市長的大巨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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