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女高中生小佳(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陳姓男子後交往,2人交往期間,小佳的手機費與生活開銷均交由陳男處理,但2人分手後,因陳男不再幫忙繳交手機通話費,小佳卻指控陳男在交往期間,曾在車上要求小佳「賞鳥」,並幫其打手槍,涉犯強制猥褻;經新竹地檢署調查,發現小佳當時不僅自拍賞鳥過程,甚至還發出笑聲,認為2人是出於情侶間的親密舉動,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高中生分手後,因男友不再幫忙繳交手機費,竟控告對方猥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小佳指控,今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與陳男結識並交往,隔月陳男開車載她返家途中,竟裸露下體並強迫她幫忙打手槍,甚至對她襲胸摸下體,2人在交往期間,陳男多次對她做出強吻、撫摸等行為,還曾隔著外褲以下體頂她臀部,甚至用LINE傳送猥褻字語與圖片給她,因此向陳男提告強制猥褻。
陳男到案後坦承自己有裸露生殖器,但辯稱是小佳自己想看想摸,而主動脫他的褲子,並拉他的手去摸其胸部。
檢方調查,發現小佳在分手約1月後才向警方報案提告,勘驗2人LINE的對話記錄,事發後2人仍相互傳送訊息如常交往,與一般被害人的反應不同,經深入了解,發現小佳是因2人分手後,陳男不再幫忙繳交手機通話費及生活開銷,小佳這才報警提告,且從小佳自拍的影片中,陳男確實有在車內裸露下體,並疑似有對小佳撫摸身體,但過程中不時傳出笑聲,並舉止親密,陳男還以「老婆」稱呼小佳,顯然小佳當時並未受到強迫、威脅,因此檢方將陳男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