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尼蘇門答臘一名男子2015至2018年間曾性侵9名女童,但由於沒有相關證據,當地警方一直無法逮捕男子,直到2018年他被監視器拍到犯案過程,警方才終於將他定罪。近日男子終於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罰款1億印尼盾(約新台幣22萬元),同時也將被當局處以化學去勢。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印尼性侵案猖獗,特別是2016年還發生一起輪流性侵案,一名14歲少女遭12名男子輪姦後殺死,引發輿論抨擊、要求政府修法改善,時任總統佐科威因此簽署法案,要求性侵兒童者被處以死刑或化學閹割,同年國會馬上批准該法,不過3年來一直沒有人真正被處以化學閹割。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21歲男子蘇克爾(Muh Aris bin Syukur)曾性侵9名女童,但直到2018年被警方發現犯行,才成功被逮捕。事後蘇克爾被檢方起訴、求處17年有期徒刑,不過日前判決出爐,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和1億印尼盾(約新台幣22萬元),雖然看似輕判,但卻多了一項化學閹割的處罰;對此,蘇克爾表示自己寧願死也不想被閹割,更透露自己可以接受當局判他20年有期徒刑,但完全無法接受化學閹割的處罰。
事實上,降低男性賀爾蒙的化學閹割手段在印尼引發兩極討論,支持者認為這項處罰可降低犯罪率,但另一方認為化學閹割無法有效震懾這種情慾犯罪,還會影響犯人的身體健康。(陳又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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