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爆發近兩個月來,警方共拘捕了900人,罪名有非法集會等、無牌持有彈藥等,最高刑罰由1年到14年不等。
▲香港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爆發近兩個月來,警方共拘捕了900人。(圖/中央社)
官方香港電台今天引述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說,在剛過去的週末,警方再拘捕了26人,涉及的案件有7月1日強闖立法會、7月21日「元朗事件」、8月11日尖沙咀示威和8月13日堵塞機場並毆打中國大陸記者等。
謝振中說,被捕人士的罪名有非法集結,刑事毀壞,進入立法會會議廳並停留、傷人、無牌持有彈藥等,最高刑罰由1年到14年不等。
由泛民主派主導發起的反修例運動至今堅持5大訴求,其中之一是不起訴在遊行示威衝突中的被捕人士,但當局未予理會,強調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