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女子自9歲開始便和繼父,不料,隨著年紀增長,繼父卻將狼爪伸向她,多次趁著少女睡覺撫摸胸部、臀等私密部位,甚至還將菸斗插進下體,氣得被害少女提告。針對此案,法院依5個乘機猥褻、2個故意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判繼父4年2月徒刑。
▲繼父竟將菸斗塞進女子下體。(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受害女子自9歲起與繼父同居,之後她進入青春期後,繼父便會要求要替她擠青春痘或是擦拭下體分泌物,由於生母也跟著幫腔,少女只好被迫同意。2014至2018年期間,繼父變本加厲,不時趁女子睡覺時撫摸胸、臀等私密部位,甚至還拿指、菸斗插入下體。
2017年9月間,受害女子因感覺到下體「憋很緊」,正準備走到廁所時,就看到繼父常用的菸斗掉下來,且上頭還沾著血,讓她氣得提告。對此,繼父辯稱,是因繼女衛生習慣不佳,身上會長青春痘,陰道也有白帶,才會做出以上這些舉動。
不過,由於受害女子供述前後一致,加上她未曾交過男友,但醫院卻驗出陰部有舊深裂傷,與女子稱遭手指、菸斗性侵相符。就連被害女子母親也表示,叫繼父替女子擦白帶也有罪。最後,法官依5個乘機猥褻、2個故意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判繼父4年2月徒刑,可上訴。(張家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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