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變態男子,今年初在路上騎車時見到1名少年獨自走在路上,他竟然尾隨後停車對少年「露鳥」,少年見狀快步走開,想逃離變態男,豈料他又再故技重施2次,不斷騷擾少年,但第三次時被少年記下車號並報警,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很快就逮捕了這個露鳥的變態並依法送辦。法院審理後,認為變態男在公共場所對少年做出猥褻行為,依妨害風化及《兒少法》判他3個月徒刑。
▲蔡男騎乘機車尾隨少年,更3度對少年露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家住高雄的一名蔡姓男子(43歲),今年2月某日下午騎車在外閒晃,在高雄市鳳山區的青年路二段,發現一名少年獨自走在街上,他趁四下無人時,停車對少年裸露下體,少年見狀急忙快步離開,但蔡男卻不放過少年,一路騎車尾隨在後,一直到鳳山區的新富路、國民街口時,再度對少年露出下體,少年又趕緊逃離現場。
事發當時,蔡男見少年逃離仍不死心,3度尾隨並追上少年,直到新富郵局旁,再度對少年露出下體,少年這時已從慌張的情緒中冷靜下來,於是記下蔡男車號後向警方報案,警方也順利逮捕蔡男。法院審理後,認為蔡男為滿足私慾,竟然在公開場合對少年猥褻,此舉不但敗壞社會風氣,更會讓人心理不適、惶惶不安,因此依妨害風化及《兒少法》判蔡男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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