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出生僅3週的陳姓男嬰,2016年9月與母親入住台南市溫馨產後坐月子中心,沒想到因呂姓菜鳥護理師疏忽,男嬰遭吹風機長時間吹烘後,造成男嬰臀部、大腿、生殖器受有大面積2度灼傷,男嬰父母憤而向呂姓護理師與坐月子中心提告求償。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判呂姓護理師與坐月子中心要連帶賠償50萬元給男嬰;男嬰父母也可向護理師與坐月子中心各連帶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呂姓護理師疏忽,造成男嬰遭吹風機烘吹灼傷。(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男嬰的陳姓父親於2016年3月底與林姓女子經營的產後坐月子護理之家簽約訂房,同年9月間,陳父的妻子(陳母)生下1名男嬰後, 9月12日母子一起住進坐月子中心。
同年10月1日,坐月子中心呂姓護理師拿吹風機吹烘陳姓男嬰臀部時,疏於注意時間,長時間過度吹烘,造成男嬰臀部、大腿與生殖器等處大面積的2度燙傷,且坐月子中心林姓女董座違反燒燙傷處理原則,竟要護理師把燙傷處浸入冰水冷敷,造成男嬰傷口2次傷害。
刑事部分,台南高分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呂姓護理師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民事判決指出,呂姓護理師對男嬰造成傷害很自責,事後與女董座很用心照顧補償男嬰,因此判呂姓護理師與坐月子中心要連帶賠償50萬元給男嬰;男嬰父母也可向護理師與坐月子中心各連帶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