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女子指控,她因拒絕了連姓前女同事遊香港的邀約,對方竟心生不滿,多次用不明號碼傳訊恐嚇她,更每天訂20份雞排便當、20杯珍珠奶茶到她公司,又不付錢,林女不堪其擾,報警處理。高雄地方法院23日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連女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還可上訴。
▲連女天天訂珍奶到林女公司。(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林女在審理時表示,她在2014年8月期間和連女在同一間建設房屋公司上班,曾一起去台中受訓1個月,之後連女就離職,但兩人還是有聯絡。同年11月,連女邀她一起去參觀高雄巨蛋旅展,走路途中,連女竟然突然牽起林女的手,而且還是十指緊扣,讓林女驚覺有異,就把手抽開,不過對方還是主動牽了她3次。
隔年2月,連女又邀約要一起去香港玩,林女稱「我沒有假」拒絕,卻被連女發現,她在1個禮拜後和其他同事去苗栗玩,在臉書打卡。林女說,從此之後,每天都有人用電話或信件騷擾她,「半夜電話一直響,接起來就掛掉。」
「公司每天都收到20杯珍珠奶茶跟20個雞腿便當,包括全公司及接待中心都收到外,連總公司也都有收到,但都沒有付錢,店家每次都很生氣!」林女無奈地說,她後來用男同事的電話回撥騷擾電話,才知道原來是連女做的。這些騷擾讓林女非常害怕,上班都心神不寧,分泌失調,緊張到整個嘴巴都破洞、流血,整個身體都瘀青,最後決定報警處理。
連女的辯護律師在庭上表示,林女後來已經更改姓名,也換了電話跟工作地點,連女並不知道林女的聯絡資訊。不過法官立刻打臉,認為林女從事房屋銷售工作,聯絡資訊應該很容易就取得,加上這些騷擾電話的基地台位置都在連女住處附近,認為這些門號確實為連女持有,不採信連女辯護律師的說詞。最後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連女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可上訴。(廖俐惠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