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綽號「無尾熊」的25歲蔡姓男子,前年8月間與16歲陳姓少年在網路論壇上,以iPhone7手機、自拍神器TR80以及月薪10萬至40萬不等金額,引誘少女下海賣淫,2人輪番「試車」後才替少女媒介與男客進行性交易,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蔡男8年有期徒刑,至於陳少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蔡男在前年6月間在網路上認識陳姓少年後,與陳少協議共組應召站,由蔡男負責出資承租出租套房作為性交易場所,再由陳少透過臉書、Line等管道,以蘋果iPhone7手機或TR80相機,以及月入10萬至40萬元不等,引誘少女下海從事性交易。
前年8月8日,蔡男教唆陳少在套房內,對一名15歲少女「試車」後,少女不願下海賣淫,蔡男竟恐嚇她「不做沒關係,如果不做公司會損失5、6萬元,只是看要不要處理,不是找不到妳」,少女被嚇得乖乖就範下海賣淫,而每次性交易所得3千元,全數交給陳少後再轉交給蔡男。
同月間蔡男故技重施,以「定價錢」為名義,將一名年僅13歲少女帶往摩鐵發生性關係;全案直到警方查獲剛完成性交易的15歲少女與男客後,在進一步查獲蔡男、陳少以及13歲少女等人,並查扣保險套、潤滑液等贓證物,台中地院經審理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蔡男8年有期徒刑,至於陳少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蔡男與陳少共組應召站,媒介少女下海賣淫,還先行「試車」驗貨。(示意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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