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住戶控訴遭社區保全趁她買菜提重物時,自後方熊抱,還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嚇得她身心受創,經診斷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適應障礙症,向該名蘇姓保全提告求償58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保全公司、保全需連帶賠償女住戶8萬8195元,全案可上訴。
▲蘇姓社區保全被控趁女住戶提重物搭電梯時,趁機熊抱、襲胸。(圖/資料畫面)
女住戶控訴,2018年3月間某日,她外出買菜返回社區,蘇姓保全見她提重物,竟在電梯前熊抱女住戶,還伸手摸胸,並將頭部靠在女住戶肩膀上。女住戶嚇得舉手反抗,事後趕緊搬家,但身心受創就醫,被診斷出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適應障礙症,向蘇姓保全、保全公司連帶求償包括醫藥費、搬家費等一共58萬元。
不過蘇男強調,2人熟識1年多,平常就會互相開開玩笑,事發時他也僅是開玩笑地從背後抓住女住戶的肩膀,女住戶抗議,他馬上鬆手並道歉,女住戶僅念了一下,2人在電梯前聊起天來,根本沒有熊抱、襲胸等情節。
保全公司則強調,接到蘇女的申訴後,立即調閱監視器並召開性騷擾會議,結果認定並無性騷擾情事。法官則認為,保全公司的調查是事後,不能因此認定有盡到義務,且蘇女的同事證稱,事發後蘇女確實有情緒低落,需找人傾訴等狀況。
刑事部分,蘇男被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9天定讞,民事部分,法官根據女住戶提出的醫療單據等,扣除就診醫療費、搬家費,判決蘇姓保全及保全公司應賠償8萬8195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