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自稱明太祖朱元璋後人的前台北市信光里長朱雪璋,與「深海閻王」王毓霖比武,卻找人圍毆並挑斷王毓霖的腳筋,被判6年有期徒刑。王毓霖另向檢方申請犯罪被害補償140萬元,不過檢方認為,王毓霖的腳傷經治療已回復部分功能,不符合重傷害要件,予以駁回,王毓霖日前已上訴高檢署聲請覆審。
▲王毓霖控訴遭朱雪璋砍斷腳筋,勞動力減損,向檢方請求140多萬犯罪被害補償,但遭檢方駁回。(圖/資料畫面)
王毓霖控訴朱雪璋以比武為由,找來20多人圍毆王毓霖等3人,朱雪璋並持刀挑斷王毓霖的腳筋。一審朱雪璋被判6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定朱雪璋沒有悔意,再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6年。
王毓霖另向檢方申請犯罪被害補償,請求包括勞動力減損等一共140多萬元,不過檢方認為,高等法院曾請台大醫院鑑定,認定王毓霖的勞動減損約5%,但未達到毀敗或重傷程度,檢方因此認定不符申請資格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