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陳姓人妻,她背著丈夫與公司男同事偷偷交往,今年6月間,陳夫無意在電腦中發現妻子裸身幫高姓男同事口交的照片,他當場崩潰怒告2人通姦。新北地檢署審理後,認為2人並沒有「性器接合」的畫面,不符通姦罪的構成要件,今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人妻幫男同事口愛照曝光,丈夫氣炸怒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不起訴書指出,陳姓人妻和高姓男同事暗通款曲多時,直到今年6月間,陳夫無意間在夫妻倆共用的電腦內,發現數張妻子和高男裸身躺在床上,以及妻子為高男口交的照片,當場氣得控告妻子和高男涉犯通姦罪。
檢察官庭訊時,陳妻坦承和高男交往,也不否認親吻、愛撫、口交等行為,但堅稱2人沒有發生性關係;高男也辯稱,2人有牽手、接吻與口交等等,否認有嘿咻。
檢察官根據陳夫提出的9張親密照片,雖可看出陳女和高男共處一室、衣衫不整等情況,但沒有「性器接合」的畫面,且本案沒有扣得保險套、生物跡證與雙方性器官接合畫面等直接證據,即使2人行為衍生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但刑事部分罪證仍不足,因此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