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林姓男子,兩年前帶著人妻小萱(化名)到藥局買潤滑液,再回到自己住處發生性行為,事後小萱丈夫無意間發現,妻子竟在服用陰道感染藥物,追問之下始知妻子與林男有染,憤而對小王提出告訴;儘管林男矢口否認犯行,但小萱卻是指證歷歷,台中地院遂依妨害家庭罪判林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去年9月3日晚間時分,林男與小萱一同前往屈臣氏南投店,並購買超快感蘆薈潤滑液,再回到男方住處嘿咻;事後小萱傳訊給林男,內容提及「對了!你可不可以幫我確認一下,我們用的潤滑液有沒有期限啊?我以前都沒有這樣過,我實在想不出來為什麼會感染?」,林男則回:「潤滑液,沒寫到期限啊!」
小萱庭訊時證稱,她之前跟林男嘿咻時都有使用潤滑液,後來發現有感染問題,而且以前不曾這樣子過,她就覺得怎麼感染都不會好,又突然聯想到潤滑液可能會過期,或者是太廉價品質不好因為之前的潤滑液,所以她才會傳訊息給林男,請對方看一下潤滑液有無使用期限。
法官認為,倘若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小萱豈會傳送「你可不可以幫我確認一下,我們用的潤滑液有沒有期限啊?」、「我實在想不出來為什麼會感染?」等字句給林男,而且林男亦不覺得有異,並回傳「潤滑液,沒寫到期限」等回應。
法官指出,林男明知小萱是有配偶之人,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此舉已破壞他人婚姻圓滿,加上林男犯後態度不佳,又遲遲未與小萱丈夫和解,遂依妨害家庭罪判林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林男與人妻買潤滑液狂嘿咻,事後人妻得性病被丈夫抓包。(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