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孤男寡女獨處車內10分鐘能做什麼。台北市一名王姓運將被控趁女客人酒醉不醒,跑到後座關上車門,10分鐘內偷親、撫摸胸部。運將喊冤,是有各種考量,想盡辦法要叫醒女客,才會獨處了10分鐘。法官認為,不能僅憑女客人的說法就認定有罪,判決罪證不足,運將無罪,全案可上訴。
▲女客人喝醉酒倒在計程車裡,醒來時發現運將關起門和她獨處,怒控被偷親、摸胸。(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根據女客人的說法,當晚她自一家酒店前搭上王男的計程車,因為有喝酒,一上車就睡著,過了不知多久,她睜開眼睛,卻發現王男對她伸鹹豬手,還偷親她,氣得趕緊下車,並打電話向友人求救。最後友人趕抵現場,女客人哭得不停,向友人控訴王男親她手,堅持對王男提告猥褻。
運將則反駁,女客人實在醉得不省人事,到了目的地,只好到後座試圖叫醒女客人,但因擔心打開的車門被機車撞上,才會關門,而沒將女客人載到派出所,因深夜從酒店上車的客人多半不願曝光,考量女客人的感受,才會和女客人獨處了約10分鐘。
到場的友人則表示,當時女客人情緒相當激動,不斷喊著要報警,喊著司機偷親,她一度質疑「為何司機要親妳」、「妳不要喝醉酒就這樣..」但女客人依舊堅持對王男提告。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在女客人的身上並未採到王男的DNA,而女客人也只向友人抱怨被親手,當下並未提及襲胸,加上過程僅有女客人1人證述,不能僅因王男與她獨處約10分鐘就認定有罪,因此以罪證不足,判決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