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持觀光簽來台灣打工的孟加拉籍男子巴布(音譯),去年6月在桃園某社區擔任清潔員時,趁著13歲少女小芳(化名)正要走進電梯,竟伸出狼爪觸摸小芳的臀部、下體及胸部,事後還毫無悔意,認為自己「只是摸一下沒什麼」,讓高等法院最後決定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巴布3年6個月徒刑,且服刑完後驅逐出境。
▲巴布見小芳孤身一人,便趁機撫摸小芳的臀部、下體及胸部。(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巴布在2010年持觀光簽來台打工,並在2017年開始在桃園某社區,擔任清潔員。巴布在去年6月16日上午7點左右,見到13歲的小芳孤身一人走在社區裡,便起了色心,尾隨在小芳身後,再趁小芳要走進電梯時,伸出鹹豬手,摸向小芳的臀部、下體及胸部,無論小芳怎麼抗拒,巴布仍繼續觸摸,直到有其他住戶出現,巴布才趕緊逃逸。
小芳向警方報案後,檢方立即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巴布,但巴布到案時指稱自己「只是摸一下沒什麼」,且當時是隔著衣物撫摸,只是性騷擾,並非猥褻。桃園地院認為,巴布毫無悔意,且小芳認為自己的性自主權已受到侵害,便依刑法強制猥褻罪判處巴布3年6個月徒刑,且服刑完後驅逐出境,巴布不滿判決上訴,但高等法院仍決定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