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施姓武術老師,先前得知少女小敏(化名)喜歡女生,竟假冒少女約她見面,待兩人碰面後,施男不但硬上小敏得逞,還要求對方自稱「我最騷」,甚至恐嚇小敏不准報警,否則將公開性愛影片;士林地院認為,施男惡行重大,遂依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徒刑。
檢警調查,施男在多所學校擔任武術老師,今年5月間,他在IG假扮成高職男生,伺機結識15歲小敏,進而得知對方喜歡女生,遂謊稱自己可以介紹妹妹與之認識,再冒用另名少女身分,並傳訊邀約小敏碰面。
當天上午9時許,小敏進入旅館房間,驚見施男坐在房內,隨即質問對方身分,施男誆稱「我是少女朋友」、「她快到了」等語句,小敏不疑有他,遂坐在床邊滑手機,孰料,施男竟直接撲倒小敏,然後脫褲強行硬上得逞。
施男為了滿足性慾,還刻意模仿SM情節,要求小敏自喊:「我最騷」;施男第一次射精後,拉著對方一起洗澡,小敏原以為脫離魔掌,未料施男竟性侵她第二次;施男再次完事後,為了避免東窗事發,還恐嚇小敏:「如果妳敢報警,我就公開影片!」;事後小敏母親得知女兒受害,憤而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施男遭到檢方起訴。
施男庭訊坦承一部分犯行,法官認為,施男平時擔任教職,原應呵護少女平安長大,卻利用對方脆弱而犯案,比起一般性侵案件還要可惡,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以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罪,重判施男10年徒刑;至於恐嚇罪部分則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施男兩度性侵少女,還逼她講淫話遭重判10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