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竹市1名邱姓男子,20年前性侵1名16歲女高中生小萱(化名),直到去年警方偵辦1件檳榔攤竊案時,順利採集到指紋及血跡,經刑事局DNA資料庫比對後,赫然發現與小萱性侵案嫌犯DNA吻合,最後一舉將邱男拘捕歸案;今年7月間,二審法官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邱男13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1999年6月間,小萱補完習後返家時,驚見住家大樓電梯內有小孩受困,她急著四處呼喊求救,當年26歲的邱男見狀,隨即佯稱願意幫忙,並表示需要到她家拿工具,小萱並未察覺對方意圖,竟開門讓邱男進屋。
孰料,邱男直接進入廚房,拿菜刀抵住小萱脖子,並將她壓在地上,然後強行脫去對方衣物,小萱哀求邱男切勿性侵,邱男仍強逼她口交直到射精,還要求小萱交出7000元,這才心滿意足離開現場;小萱先將精液吐在衛生紙上,再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但是當年科技並不發達,DNA資料庫不完整,警方始終查不出嫌犯身分。
2016年7月間,新竹縣竹北市1家檳榔攤遭竊,警方在剪破的鐵皮外側,採集到指紋及血跡,經比對後確認與邱男相符;不過邱男應訊時否認犯案,並辯稱他是工作時留下的,但法官不予採信,仍依竊盜罪判邱男9月徒刑。
去年1月間,刑事局交叉比對DNA後發現,邱男DNA與1999年性侵惡狼吻合,然而邱男擁有竊盜、妨害自由、公然侮辱及詐欺等前科,原本就是治安疑慮人口,警方多次登門探詢未果,去年8月間,檢方認定他涉嫌重大,遂將他拘捕到案,當庭聲押獲准。
邱男辯稱,當年他花費3千元與小萱性交易,由於這些年來他生活困頓,不知如何彌補小萱,還請求法官讓他交保,藉以外出賺錢賠償小萱;法官認為,邱男犯後態度欠佳,又未與小萱達成和解,一審重判他13年6月徒刑,二審改判13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邱男在19年前性侵女高中生遭重判13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