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18:40 更新:撤銷裁定理由】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兩度羈押兩度交保,拿3億元換回自由身後,彰檢於上週五(6日)再提抗告,為「避免輿情動盪」,建請台中高分院直接裁定魏應充羈押禁見,今(9)日下午3時許,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魏應充交保與否,將再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明日將召開延押庭。
檢方抗告狀指出,法院裁定為只提高保釋金額,卻未充分說明魏應充日後不會串證,法院羈押決定可能造成社會動盪,所以再提抗告,建請台中高分院續押魏應充、頂新總經理兼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前總經理常梅峯,以及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
高分院合議庭指出,魏應充等人涉嫌犯下的罪很多,若查證屬實,判處刑責應不輕,重罪常伴有逃亡、滅證的高度可能是基本人性,此外,魏應充勾串證人或共犯的疑慮仍未排除,認為彰化地院讓魏等人交保仍有瑕疵。目前高分院已將裁定結果傳真給彰化地院及地檢署。
頂新太惡劣,全民抵制大串聯,滅「頂」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