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太陽花學運期間引起注目的代表之一吳錚,日前受邀上節目與蔡正元正面交鋒時,因亮眼表現受到外界讚賞,其中段宜康除特別上網給予肯定外,也嘲諷「打了不要臉的髒東西的臉,記得要洗手啊」,蔡正元因此不滿提告。經一審判段宜康公然侮辱罪須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段宜康雖提起上訴,但今遭高等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去年太陽花學運代表吳錚,與蔡正元在政論節目中展開一來一往的激烈論戰,引起外界關注。段宜康因此引用媒體報導,發表看法表示,「蔡正元最難看的是強詞奪理,強詞奪理還講不過年輕人」、「打了髒東西的臉,要記得洗手」、「一頭撞死在主席台前算了」等語,遭到蔡正元提告公然侮辱。
段宜康委任律師雖在法庭上稱「不要臉的髒東西」未指名道姓,留言內容僅針對辯論內容做出合理評論,無論用字遣詞,都應受到《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一審法庭指段宜康整篇文章說的就是蔡正元,並訓不是每個善於辯論的人,就因此成為不要臉的髒東西,認為以段宜康的學、經歷來說應要了解這種間接傷害會影響他人,是不受《憲法》無限上綱保障言論自由,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段宜康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但段宜康稱蔡正元「對號入座」,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今開庭駁回段宜康上訴,全案定讞。段宜康今上午對高院判決,則在臉書上回應「讓國庫失望了,我要去服勞役」,並打趣說「能不能派我去拆大巨蛋?」
圖/段宜康臉書(圖左)、蔡正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