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胡志偉與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被控於「929台港大遊行」預謀對香港藝人何韻詩潑漆,胡志偉與同夥梁太富當場被逮,訊後被檢方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20萬、10萬元交保。胡志偉離開法院時接受媒體訪問強調,所謂開會預謀其實是要成員們保護他,而他根本不知道被潑到的是何韻詩,也沒有鎖定她,願意向何韻詩道歉。
▲胡志偉被20萬元交保,強調自己原本只是要接近港獨人士,不知道被潑到紅漆的是何韻詩。(圖/記者楊佩琪攝)
胡志偉表示,他召集其他成員開會,是要大家能一起進入遊行現場保護他,畢竟他1人勢必需要保護,如果沒有人保護,一定會被打到殘廢。而之所以變裝,是為了要接近港獨的人,是後來才隱約知道是何韻詩,強調完全是自己「自發性」的行動,與統促黨無關。
法官認為,胡志偉2人涉犯的是《集會遊行法》妨害合法集會遊行罪、《刑法》強制罪、毀損罪、公然侮辱等罪,雖有行前胡志偉與其他成員開會的影片,但因開會時間在犯案前2小時,與辯護律師所稱「臨時召集」的說法相符,檢方也未提出2人有逃亡之虞事證,2人於開庭時強調不會再以相同手法表達意見,因此沒有羈押必要,裁定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