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為襄、張浩譯/新竹報導
去年5月新竹一名學生放學搭校車回家,司機沒注意到她還沒下車,車門沒關就把車開走,結果她摔下車,腳還被後車輪輾過,造成女學生的腳開放性骨折,經過手術過後仍然無法久站,只能先休學,駕駛則被依業務過失傷害,判有期徒刑5個月。
▲透過畫面中可看見女學生腳被後輪給輾過。
受害者家屬:「這裡!這裡!」
驚險一秒鐘學生滾下車摔到地上,腳還被碾了過去,造成林姓高三女學生腳當場開放性骨折,今年準備上大學了,都沒辦法自己走進校園。
受傷乘客林同學:「那時候我要下車,然後司機沒有看到我,他就邊開邊關門,我就被車門夾到,他開一段時間後我就掉下去,我的腳就被輾過去。」
從腳踝到膝蓋全用紗布包著,女學生很無奈,明明該是大學新鮮人的他,現在什麼都做不了。
受傷乘客林同學:「以後就會這樣子(殘廢)。」
拿著驗傷證明書,全是因為去年月發生在新竹經國路二段的這場意外,醫生研判受傷的肌腱永久受損,以後還可能得領殘障手冊。
受傷乘客林同學:「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我不能上班,我也不能賺錢」
家屬:「她現在辦休學」
受傷乘客林同學:「第一次我開刀的時候比較關心,後續他(司機)就沒再關心。」
新竹地院宣判洪姓駕駛有過失致死前科,卻還不注意安全,雙方未達成和解,被依業務過失傷害,判駕駛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
▲駕駛遭判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
受傷乘客林同學:「判太輕了,因為他之前過失致死。」
平常上下課的交通工具,卻害學生腿被輾過,女學生接下來還得面臨漫長的復健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