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去年10間下班尖峰時段,22歲謝亞軒與友人黃佑呈分駛2部租來的轎車,在北市南京東路競速,失控衝撞騎樓害死3命,一審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13年徒刑;民事部分今(4)上午開庭,謝亞軒和家人討論過後,允諾將對3位死者的家屬各賠償500萬元。
其中死者謝姓保全的妻子及2名子女,向謝亞軒提告求償27萬餘元喪葬費、170萬元扶養費和450萬元精神慰撫金,保全家屬委任律師今(4)指出,謝亞軒當時在刑事案件審理時,表示只願意賠償3名死者各50萬元,其餘等出獄後再行補償,這點讓家屬無法接受。
▲謝亞軒一審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處13年。(圖/資料照)
對此,謝亞軒則說,在經過與家人討論後,願賠償每位死者家屬500萬元,但賠償方式是先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保險公司先行支付,剩餘部分將由家人幫忙付,待他服刑完畢工作後也會賠償。針對此部分,家屬委任律師表示再詢問當事人,全案將於10月24日再度開庭。
回顧案情,去年10月11日傍晚,謝亞軒和友人黃佑呈駕車從健康路前後競速至南京東路四段,時速高達80公里,兩人為了搶快,違規開進公車專用道,謝男閃避安全島失控撞上騎樓,撞死正在搬運紙箱的黃姓夫婦、大樓謝姓保全等3人,惡劣行徑引發外界撻伐,台北地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處謝男13年、黃男11年徒刑。
▲謝亞軒街頭競速,撞進人行道奪3命。(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