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蒙面法》實施2日後,當局今(7)日首次依法起訴2人。
▲《反蒙面法》頒布後,首次有人被起訴。(圖/中央社)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當局起訴2名男女非法集結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2人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
據報導,現場有超過100人等候進入法庭聽審,部分人身穿黑衣並戴上口罩。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日前引用緊急法訂定禁止蒙面規例,規例於5日凌晨實施。但此舉觸發大批「反送中」示威者在過去2日上街遊行,抗議當局訂定相關法令,期間有人被捕。
在最近2個月的「反送中」示威活動中,示威者大肆破壞鐵路交通設施及中資企業店鋪,他們犯案時都戴上口罩,令警方難以執法。
為此,當局訂定反蒙面法,以利執法,同時希望可以降低示威者的犯案意圖。
泛民主派批評當局此舉違反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自由,令港府「走向極權」,早前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但遭拒絕。不過,法庭預定月底正式審理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