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竹市1名23歲的李姓男子,先前是1家中小企業職員,前年9月間他與同事聚餐後,眾人回到宿舍續攤,19歲女工讀生小萱(化名)因此醉倒,李男趁四下無人之際指侵得逞;事後小萱身心受創,母親亦自責甚深,並證稱女兒常在深夜驚醒,還傳訊表示:「我很害怕!」;日前李男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月定讞;高等法院再判李男必須賠償小萱50萬元確定。
檢警調查,當時女大生小萱在該公司打工,進而認識李男及多位同事;前年9月9日晚間9時許,小萱與多位同事在員工餐廳內喝酒閒聊,過了2小時後,眾人仍興致高昂,遂前往公司宿舍房間續攤,小萱因不勝酒力而醉倒,只好先躺在床上休息。
孰料,同事們陸續離開宿舍房間,只剩李男和小萱2人,他頓時色心大起,先確認小萱是否仍在酒醉,再伸手進入胸罩內撫摸乳房,又脫下她的褲子撫摸下體,最後用手指插入私處性侵得逞;隔天凌晨5時許,小萱醒來時驚見衣衫不整,始知自己遭到李男性侵,隨即逃離房間並向同事求救,全案才得以曝光。
李男應訊時供稱,他只有對小萱上下其手,直到新竹地院審理時,他才坦承以手指性侵小萱得逞,日前最高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李男3年2月徒刑定讞;至於民事部份,小萱同事證稱,案發後小萱不斷哭泣,而且十分緊張、害怕;小萱母親亦表示,事發後女兒經常在凌晨醒來,並傳訊給她表示:「我很害怕!」,顯然心理創傷一直無法平復,讓她也感到十分痛苦,法官遂判李男應賠償小萱50萬元確定。
▲李男撿屍女工讀生遭判賠5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