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還帶兒 幼子:「爸帶我去阿姨家住」…妻崩潰怒告

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已婚女子「小芬」(化名),她懷疑丈夫外遇而離家出走,沒想到返家後,與丈夫一同居住的幼子告訴她「爸爸帶我去阿姨家住」,小芬當場崩潰怒向2人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2人否認犯行,法官根據小芬提出丈夫上半身裸抱小三截圖照片,再加上小三曾甜蜜傳訊給小芬丈夫等證據,判2人須賠償20萬元。

渣男,劈腿,戀愛,小三,做愛。(圖/翻攝自unsplash)

▲小芬發現丈夫攜兒與小三同住,憤而對2人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小芬得知丈夫與小三2人姦情,於是與丈夫爭吵,但丈夫竟於去年5月5日毆打她,甚至在同年10月6日限制她行動及對她施暴,小芬為了保護自己,同年10月6日報警依家暴事件處理,此有法院所核發保護令可證。

小芬因不滿丈夫外遇憤而離家,沒想到小芬丈夫去年10月31日起,帶著幼子,前去小三住處同居半個月,後來返家的幼子告訴小芬「爸爸帶我去阿姨家住」,小芬當場氣炸,除此之外,小芬還有小三所公布在網站上與其丈夫的親密對話截圖及照片,因此對2人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台中地院審理時,小芬丈夫與小三否認犯行,小芬丈夫辯稱他與對方只是好朋友關係,當初是因為小芬離家出走,他為了照顧小孩,才會到對方家居住。法官根據小芬提出丈夫上半身裸抱小三截圖照片,再加上小三曾甜蜜傳訊給小芬丈夫等證據,判2人須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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