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市68歲男子陳登科,因離婚分配財產問題,與69歲妻子簡美珠發生爭執,竟持刀猛砍妻子並摀住口鼻悶死,再分屍塞入整理箱、冷凍櫃,撒上石灰粉掩蓋屍臭。一審陳登科被判處死刑,高等法院16日開庭,陳登科堅持無罪「沒有殺她」,委任律師則聲請鑑定陳男的就審能力。
▲陳登科殺妻分屍被判死刑,但二審開庭依舊堅持自己沒殺人「無罪」。(圖/資料畫面)
陳登科的委任律師表示,陳男對於犯罪事實的理解已與現實脫離,律見時也發現陳男幾乎與他是雞同鴨講,因此認為需就陳男的就審能力,包括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可教化性等進行鑑定。
因陳男的羈押期也將屆滿,高院並且召開延押庭,法官詢問陳男有何意見要陳述,陳男表示已經被關到「快要精神錯亂了。」他的身體狀況不佳,更不會逃亡,會隨傳隨到,請求法官讓他交保,並向法官表示他沒有殺人。開庭結束返回看守所前,被媒體詢問有沒有殺妻子,陳男也回答「沒有。」
▲女兒提著詭異的袋子赴警局報案,沒想到袋子打開,竟是慘遭陳男殺害的母親的頭顱。(圖/資料畫面)
陳男與妻子於1987年結婚,2016年離婚,2017年8月又結婚,但陳男對於離婚時,妻子答應要給他的一半財產遲遲未給,相當在意,雙方因此多次發生爭執。
2018年5月25日,陳男又與妻子針對財產問題爭執,陳男卻突然從廚房裡拿出料理刀,直朝妻子的頭部猛砍,還摀住妻子的口鼻,將妻子活活悶死。發現自己闖了禍,陳男乾脆將妻子的遺體搬進浴室,以料理刀和鐵鎚支解遺體,再放進整理箱、塑膠袋、麻布袋,並撒上石灰粉以掩蓋屍臭味,部分臟器甚至被冰在冰箱裡。
直到陳男的女兒上門找人,發現屋內奇怪的袋子,直覺懷疑有問題,便趕緊拿著袋子到轄區派出所報案,沒想到袋子打開,裡頭卻是母親被砍斷的頭顱。
一審法官認為,陳男的精神鑑定結果並沒有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或辨識能力降低,將陳男依殺人、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判處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