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藝人海倫清桃的誹聞男友黃景裕,在「法虎堂拉麵店」臉書粉絲專業上罵廖姓老闆是「商標蟑螂」挨告公然侮辱,廖男也因此向黃男求償134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不過法官認為,黃男是陳述事實並非意見表達,也非毫無根據,不能證明有貶損的惡意,判決廖男敗訴。
▲黃景裕(左)的拉麵店開幕時,請來女友海倫清桃代言。(圖/資料畫面)
根據黃景裕的說法,他在2017年開設「山本堂拉麵店」當時請來海倫清桃代言,廖男則曾是加盟主,卻搶先登記「山本堂」商標。他才會在2018年7月13日,於其粉絲專頁上稱呼廖男是「商標蟑螂」。
刑事部分,法官認為,在可供不特定人閱覽的粉絲專頁上留言「商標蟑螂」等語,有輕蔑、嘲諷之意,足以貶損人格與社會評價,已使廖男在精神上、心理上都感到難堪,名譽受損,又2人至今未達成和解,黃男也坦承犯案,有悔悟之心,綜合其收入及生活狀況,2018年2月間,判罰黃男6000元,得易服勞務。
▲海倫清桃在拉麵店裡,大方分享美味。(圖/資料畫面)
民事部分,廖男向黃男求償包含營業損失、加盟金損失及精神撫慰金等共134萬1008元,並需登報道歉。但黃男反駁,廖男惡意搶註冊商標在先,有智慧財產局認定應予註銷,顯見並未侵害廖男名譽。
法官則認為,確實廖男搶先註冊,使得黃男的拉麵店不得已改名為「法虎堂」,又廖男曾自行至法虎堂的臉書粉專頁爆料侵權,才導致黃男反批。至於「商標蟑螂」一詞,係屬一種社會行為描述,為事實陳述而非意見表達,不能證明有貶損廖男社會評價的惡意,因此無須負起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判決廖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