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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走進電影院,總是會聞到一股撲鼻而來的奶油爆米花香,進入影廳更是可見人手一包,但你可曾想過,為何人們「看電影」,總是會將「爆米花」聯結在一塊?如此受到歡迎的原因是什麼?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爆米花早期並不受到電影院歡迎,早期電影院與劇場同走高格調路線,是「藝術欣賞」而非「娛樂消遣」,為了吸引高知識份子顧客,不准許飲食,認為爆米花及零食會在地毯、座椅留下垃圾與氣味;而早期的爆米花攤車,則多出現在戶外活動,像是馬戲團、公園及體育賽事現場,因成本低廉,成為一般民眾都能消費起的大眾零食。
根據《食力food next》報導,到了1929到1933年間,面臨經濟大蕭條時期,電影產業受到衝擊,許多電影院因支撐不下去而面臨關門,經營者便將賺錢轉移到這些路邊販售的零食、爆米花的攤販上,從最初向攤販收取租金,進而發現爆米花高利潤商機,將其引進電影院內販售。
案例成功後,使得原先排斥的電影院態度轉變,為了生存下去也爭相效仿,意外讓爆米花銷量在低迷環境異軍突起,進而形成一種不成文規定,文化漸漸影響至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