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將滿週年,一年來台鐵對行政院總體檢報告提出144項改善項目,逐一擬定行動計畫,安全更不敢大意,普悠瑪事故後,台鐵統計,強制換車、行駛中立即停駛事件共81件。
在普悠瑪事故週年前夕,台鐵今天公開總體檢報告144項改善項目的執行情形。
根據行政院的調查報告,普悠瑪事故直接原因指向超速,但列車主風泵故障仍出車、駕駛與調度員對故障列車何時該停車及是否關閉列車自防護系統ATP,沒有一套共同遵循標準,總體檢報告要求台鐵在安全管理上,應將營運列車不能行駛的條件明確化。
▲普悠瑪事故將滿週年,一年來台鐵對行政院總體檢報告提出144項改善項目,逐一擬定行動計畫,安全更不敢大意。(圖/資料照)
台鐵去年12月成立營運安全處,處長陳仕其說,台鐵現在車輛出庫時及行駛中的異常處置,都強化標準作業程序,何種情況下要強制換車或立即停駛,都有清楚的分級規定。
台鐵統計,今年至今,主風泵故障有7件,ATP故障有37件,但台鐵出車及行車都更小心。
根據台鐵新訂定的「列車出庫機車車輛異常影響程度分級處理」,列了近40種列車出庫時若出現的異常情形及處置,若處置仍無法排除就要更換機車或編組;包括:主風泵出現異常、軔機不鬆軔(無法鬆開煞車)、電器設備冒煙等,如果是列車ATP故障,處置方式除更換機車或編組外,也可加派助理。
台鐵規定,列車出庫異常處置都要有段長、副段長、檢查主任、督導的簽章。
台鐵統計,根據新的列車出庫作業標準,普悠瑪事故後到現在,有列車出庫發現異常而強制換車共有14件;其中主風泵故障2件,與煞車異常有關4件中,4件是軔機不鬆軔,其他還包括:變流器故障、電瓶電壓不足、電動馬達故障等。
台鐵也新訂了「行駛中機車車輛異常影響程度分級處理」,有9種情況必須立即停車處理,例如:集電弓損壞、ATP故障、列車動力未達1/2且不可行降速行駛至最近車站或最近機務段、列車編組首尾車軔缸壓力無作用。
台鐵特別規定,行駛中列車若發現ATP故障,處置方式為通報後,經原地重開一次,通報行車調度員且以不超過時速60公里的速度,將列車行駛至可加派助理或更換機車編組的地點。
台鐵統計,根據新的行駛中列車異常處理規定,今年1到10月,共有67件行駛中列車因發現異常,採取立即停車處理。
台鐵局副局長馮輝昇說,台鐵要重拾民眾對台鐵的信心,一定要自我反省檢視,精進改善,把安全做到最好,現在列車從出庫到行駛,採取層層把關。
馮輝昇說,為了讓安全成為核心價值,台鐵去年12月成立營運安全處,就是要建立安全價值文化,導入安全管理系統(SMS),強化標準作業程序,讓所有員工在安全把關上,講共同的語言。
台鐵統計,總體檢報告144項改善建議,有126項已擬妥行動計畫,並有具體目標及成果,優先改善事項33項已完成16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