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駁陸委會 港府回應陳同佳案「無足夠證據起訴」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在港台間引發軒然大波,陸委會22日下午致函港府,表示將派檢警赴港,帶回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與事證,希望港方提供協助。香港律政司今晚間回應,香港奉行屬地原則,任何人在香港因干犯罪行服刑完畢後均會獲釋,政府並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政府部門都必須依法執行職務,不能隨意行使職權」。

▲陳同佳涉嫌來台殺害懷孕女友。(圖/資料照)

香港律政司表示,該案害者被害者均為香港居民,且預謀犯罪地在香港,港方應有司法管轄權,但香港是奉行「屬地原則」,一般只會在全部或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香港境內,才會有司法管轄權。針對陳同佳的犯行,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疑犯清洗黑錢的罪名,並沒有足夠證據就其他罪行向他在香港法院提出刑事檢控。

律政司指出,根據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均是嚴謹地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獨立地作出,並只會在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絕不會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

▲陳同佳涉嫌來台殺害懷孕女友。(圖/資料照)

律政司表示,若疑犯在香港被判無罪,基於「一罪不能兩審」的法律原則,他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未必能夠就同一犯罪行為再被起訴,最終可能不需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任意要求檢控機關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既不負責任,也不符合秉行公義的原則。」

律政司強調,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均是嚴謹地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獨立地作出,並只會在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律政司絕對不會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

除此之外,若疑犯在香港被判無罪,基於「一罪不能兩審」的法律原則,他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未必能夠就同一犯罪行為再被起訴,最終可能不需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任意要求檢控機關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既不負責任,也不符合秉行公義的原則。

 

#陳同佳引爆兩岸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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