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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乃麟女密友被控詐騙出庭 被問「男女」關係快閃不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藝人徐乃麟的女密友董子綺,被控以投資為由,向一熊姓女子商借200萬元本票,但其實是去還賭債,本票之又下落不明,挨告詐欺,一審被判11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28日開庭,董子綺聲請傳喚證人,但該名證人在一審時也聲請傳過,卻是「查無此人」,被法官、檢察官打臉,認為沒有傳喚的必要。

雖然此次開庭主要是董子綺、楊強蓉與熊姓女子間的詐欺官司,不過楊強蓉出現時,被媒體問到外界關心,先前爆料的「徐乃麟與董子綺的男女朋友關係」是否為真,楊強蓉表示,她說的都是有憑有據,徐乃麟告她,她相信檢察官、法官都會看證據。對此項爆料,徐乃麟日前提告加重誹謗等罪。董子綺則是被媒體詢問時,不發一語快閃進入法庭。

董子綺,徐乃麟,北院,詐欺。潘千詩攝影

▲董子綺因賭債問題,深陷多起詐欺案。(圖/資料畫面)

至於詐欺案部分,起源於一名熊姓女子控訴,董子綺與「楊圓圓」楊強蓉以投資為由,向她借200萬本票,但其實是用來清償賭債,之後向2人追討本票,2人卻互相推託,本票至今下落不明,氣得提告詐欺。

一審審理期間,董子綺宣稱支票不在她身上了,已經拿給朋友,因為楊強蓉欠她錢,她才會幫忙,在楊強蓉與熊女見面時幫忙,不過楊強蓉反咬是董子綺拜託她幫忙籌錢,因為積欠賭債被人討債甚至被限制行動。

檢方認為,董子綺因積欠190餘萬元賭債,向楊強蓉調借200萬本票,楊女才找上熊女,3人見面,楊強蓉消極不說明實情,反幫董子綺以投資為名調借,認為2人施以詐術取財,雖然至今該票都未被軋入,還是將2人提起公訴。一審董子綺被判11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楊強蓉則被判6月,得易科罰金。

高等法院開庭,董女、楊女依舊互咬,說詞明顯互相矛盾,董子綺向法官聲請傳喚名叫「王崑驊」的男子出面作證,證明她當時有能力換票,不用詐騙,但被檢方當庭打臉,法官也認為,一審時董子綺就聲請傳喚過,但怎麼都查不到有這個人,董子綺的委任律師表示,因為找不到人,才會想請法院幫忙調查王男是否正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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