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鐵研中心未來將提供鐵道系統技術研發、產品測試、檢驗及驗證服務等,帶動鐵道產業發展。
▲立法院會29日三讀通過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鐵研中心未來將提供技術研發與產品測試等服務,帶動鐵道產業發展。圖為台鐵郵輪式列車。(圖/中央社/台鐵提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4月24日曾審查本案,當時交通部鐵道局長胡湘麟表示,鐵研中心成立並非是為了營利,主要效益是針對台灣鐵道產業研究發展、技術產品驗證延伸的效益等。
三讀條文明定,鐵研中心的經費來源包括,創立基金的孳息、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的收入、政府補助專案研究計畫的經費,以及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其他有關收入等。
三讀條文也明定,鐵研中心設置執行長一人,由董事會聘任。執行長受董事會的指揮、監督,綜理該中心業務。執行長應具備鐵道技術專業知識及經營管理能力或經驗。
至於鐵研中心的業務範圍共有7款,三讀條文規定,研究鐵道系統技術規範、標準與安全檢驗基準,並提供諮詢及建議;提供鐵道系統技術研發、產品測試、檢驗及驗證服務;提供鐵道設備與零組件分析改善及維護技術解決方案。
業務範圍還包括,提供鐵道事故調查、安全檢查所需相關技術支援與辦理人員訓練及檢定;國內外鐵道技術的資訊蒐集及交流合作;接受政府機關或其他公私機構、團體委託辦理上述規定業務;辦理其他與鐵研中心設立目的相關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