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高姓男子,先前擔任志工時陸籍女子小萱(化名),兩人進而發生外遇,妻子獲悉後以死相逼,高男只好簽下切結書,並保證與小三斷絕聯繫,否則就要付給妻子2千萬元;孰料,高男仍忍不住與小三來往,妻子認為小萱已侵害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台北地院簡易庭判賠15萬元,小萱不服提出上訴,台北地院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高男妻子主張,3年前她發現丈夫與小萱通姦,儘管丈夫保證跟對方斷絕聯繫,但小萱又打電話給丈夫,兩人對話曖昧不清,她憤而以死相逼,丈夫才坦承自己曾帶小萱出遊,並給付生活費給對方;高男妻子強調,隔年丈夫簽下切結書,並承諾與小萱分手,否則將支付2千萬元,沒想到丈夫仍繼續和小萱交往,兩人還數度發生性行為,丈夫甚至表示:「希望3人可以和平共處!」,她認為小萱已侵害配偶權,遂要求賠償50萬元。
小萱辯稱,她否認和高男通姦,或是超過一般社交禮儀之行為,全是高男單方面追求,她嚴詞拒絕對方追求後,高男隨即展開報復,還與妻子串通陷害她,請求法官駁回訴訟;高男則證稱,先前他擔任志工時,小萱前來申請遺眷慰問金,兩人進而互留聯絡方式,並多次發生性行為;他有答應妻子要與小萱斷絕關係,為了安撫妻子而簽下切結書,過了冷卻期又偷偷交往,並再次發生性行為。
法官勘驗兩人對話紀錄後發現,小萱提及「我等你十年你還是守著這個家」、「我只願和心愛的牽手相伴到永遠」等字句,高男則回:「不要放棄愛情好嗎?我的寶貝」,足見兩人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加上高男切結書、證人證述等證據,判小萱應賠償15萬元;小萱不服提出上訴,台北地院駁回確定。
▲高男簽下切結書後,仍與小三偷偷來往並發生性行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