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一名從事油漆工作李姓男子,去年曾拿刀刺傷游姓男子,事後李男、黃姓友人與謝男等人為了傷害游男一事相約談判,過程中,謝男懷疑黃男攜帶刀械,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李男竟持摺疊刀在37秒內殺死游的胞弟、洪姓男子。法官一、二審均依殺人等罪判李男無期徒刑,李男不服上訴,最高院審理後,今駁回李男上訴定讞。
▲最高院審理後駁回李男上訴,全案定讞。(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李男去年4月間和謝姓男子聯繫,李男為了取回黃姓友人女友遺留在謝男車上的錢包,雙方過程中發生口角,李男到場後持摺疊刀刺向謝男的游姓友人,導致游男手指切割傷、肌腱斷裂等傷勢。
去年6月間,李男、黃姓友人與謝男等人為了傷害游男一事相約談判,過程中,謝男懷疑黃男攜帶刀械,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李男原先衝進人群表示「不要這樣,有話想好說」,企圖解圍未果,沒想到他一氣之下,竟拿摺疊刀刺向游男的胞弟與洪男,導致兩人傷重不治。
法官官一、二審均依殺人等罪判李男無期徒刑,李男不服上訴,最高院審理後,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