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林姓男子,今年3月間搭乘自強號列車北上時,發現隔著走道坐著一名穿著短裙的辣妹花花(化名),竟突然動了色心,突然脫下褲子露出下體開始打手槍,直到射精為止,花花驚見林男的噁心行為後,驚慌失措地從玉里站下車,並向站務人員通報,並由鐵警循線逮人將他函送法辦;台東地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嫌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今年3月17日搭乘自強號從鹿野要北上玉里,當天晚間7時許,坐在座位上發現,隔著走道坐著一名身穿短裙的女子花花,竟起了色心,掏出下體打手槍直到射精,嚇得花花匆忙從玉里站下車,並隨即報警。
林男遭逮後雖辯稱,只是單純想解決當時的一股衝動,沒有要讓花花看到的意思;但花花卻打臉證稱,林男當時,不斷轉頭偷瞄他,還將下體露出給她看,隨後隔著褲子做出手淫動作,並有勃起現象,當時她假裝假電話,卻沒想到林男竟掏出下體自慰直到射精為止,眼見列車抵達玉里站,她才趕緊衝下車。
台東地院簡易庭法官認定,林男在不特定人得以共同見聞的火車內,不顧公眾場所他人的感受,公然裸露性器官自慰,意圖供人觀覽而為使人心生厭惡的猥褻行為,已足造成公眾不適感。
法官認為林男故意在花花身旁做此動作,導致她遭受驚嚇,所為顯不足取,考量他坦承犯行,且並無妨害風化前科,審酌他犯罪動機、手法後,依公然猥褻罪嫌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林男看到穿著短裙的花花後,起了色心,竟當眾打手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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