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今年5月,一位24歲的女子小美(化名)指控葉姓男同事性侵她,當天兩人相約到葉男家喝酒看夜景,不料葉男趁小美喝醉後伸出魔爪,小美酒醒後竟發現自己下半身裸露,葉男還和小美說「妳很香、屁股很漂亮」,小美事後感到不舒服決定提告,但葉男到案說明稱是女方先主動的,兩人也是合意性交,並非性侵小美,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小美被性侵後還回家洗澡再次出門,且拖了4天後才報案,不符常情又加上說詞反覆,最後依罪嫌不足,不起訴葉男。
▲小美酒後竟發現自己下半身裸露,還被誇「妳很香、屁股很漂亮」,小美決定提告。(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小美向警方控訴,今年5月到葉男家聊天喝酒,也沒有喝醉只是覺得身體疲憊,便留在葉男家休息,昏昏沉沉的以為作夢,沒想到酒醒之後發現自己「下半身失蹤」,才發現葉男性侵她,葉男此時還稱讚小美「妳很香、屁股很漂亮」、「睡姿很可愛、很好笑」,還跟小美說以後可以多穿短褲露屁股,小美嚇得趕緊整衣離開葉男家。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葉男表示小美與他關係友好,時常相約到男方家喝酒聊天,當晚兩人在客廳相談甚歡,甚至還聊到「性」的話題,酒後小美睏了就直接在葉男房間休息沒有回家,葉男進房幫她蓋被子,沒想到小美主動示好撫摸葉男的胸及脖子,受不了誘惑便問「可不可以?」,小美也微笑配合,兩人才發生關係。
檢方認為小美事發4天才到警局報案,且被性侵後竟回家洗澡後還出門,當晚是意識不清還是半夢半醒也交代不清,不符常情、也無其他證據,葉母也說白天看見兩人在客廳開心聊天,最後認定葉男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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