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幾乎是全世界都注重人權,而有一項罪名也是幾乎全世界都已經除罪化,那就是「通姦罪」,韓國憲法實施了62年後,在2015年2月26日終於廢除,相較於我國,目前全世界只剩下臺灣及穆斯林還有通姦罪,中國則是有特定的限制,通姦對象不得是軍人的配偶。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Flickr 作者Agrew Mager
通姦的問題是家務事,也屬於個人情感的處理控制,夫妻間的感情事很難由法律解決,婦女團體認為通姦是個人道德懲處,不應該是國家全力介入,而法務部對於是否除去通姦罪則表示,前年做的民意調查顯示仍有七成國人肯定通姦罪的存在必要性,未達社會共識,始終對於此事採消極態度。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說,通姦罪已違反國際公約,且因國際多認為此違反人權保障,臺灣不應該以未達社會共識為由,應當盡速廢除。(整理:實習編輯陳怡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