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人妻阿月(化名)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呂姓男子,2人相約碰面,不料阿月卻慘遭性侵,阿月憂家庭失和選擇向丈夫隱忍,但卻因此遭呂男威脅,要把事件抖出來,導致阿月夜夜失眠,直到女兒發現後,自責地說「幫媽媽下載交友軟體,竟害了媽媽」,母女抱頭痛哭並報案,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呂男4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2017年4月間晚間,呂男將車開到阿月住處,約阿月上車聊天,怎料阿月才上車,呂男就將車子開向摩鐵,阿月試圖3度逃離,都遭呂男拉回車內,最後硬上性侵得逞,阿月因反抗,導致身上出現多處瘀傷。
阿月憂丈夫知道此事不敢報案,不料卻遭呂男抓著把柄,逼迫她再度出來碰面,「要出來跟我說清楚,不要騙我,否則去拜訪他(阿月丈夫)」,將阿月嚇得夜夜失眠。時隔一年多,女兒才發現此事,自責地說「是我幫媽媽下載交友軟體,是我害的,才會讓媽媽發生這種事,很氣自己無法保護媽媽」,母女倆因求助無門,決定報案。
不過呂男卻否認性侵,辯稱性交經過阿月同意才發生;但阿月只要一提起此事,就崩潰大哭,表示時隔一年半,仍無法好好睡覺,不希望呂男出現在她面前。台南高分院傳喚摩鐵工作人員,櫃檯證稱「那女生很不想進來,那個男的一直拉著她,當時很猶豫房間要不要給男的,很恐怖」,最後判呂男對阿芳有性侵犯行,判處4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