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調閱權吵翻天 苗栗縣議會藍綠議員爆衝突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今天開議,國民黨議員與其他反對黨議員為了議員個人能否調閱縣府文件爭論不休,後又因變更議程爆發激烈口角,雙方險些釀成肢體衝突。

文件調閱權吵翻天 苗縣議員爆衝突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12日開議,為了議員個人能否調閱縣府文件,支持與反對的議員爭論不休,雙方險些釀成肢體衝突。(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08年11月12日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12日開議,為了議員個人能否調閱縣府文件,支持與反對的議員爭論不休,雙方險些釀成肢體衝突。(圖/中央社)

苗栗縣議會今天進行縣長施政報告與議案一讀會,包括無黨籍陳品安、時代力量曾玟學、民進黨羅貴星、陳光軒等多名議員,不滿縣府在開議前2天,發出一紙公文告知「議員以個人或服務處名義調閱文件『欠難提供』,若確有需求,建請提交定期會或臨時會決議,以議會名義函送縣府辦理」。

縣府秘書長陳斌山指出,內政部民政司曾於民國90年作出解釋,地方民意代表若要「調閱」相關資料,需以機關對機關,由縣議會正式函文縣府提供資料,縣府只是再發文一次重申規定。

陳品安表示,議員職權是監督縣政,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只要沒有第18條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事項,議員有權調閱資料;羅貴星認為,縣府濫用法規解釋,閹割議員問政職權,非常離譜。

陳光軒質疑,縣府此舉是規避監督;曾玟學也說,縣府不給資料要怎麼質詢,看不到經費如何使用要怎麼審預算?建議比照台北市政府針對議員索取資料訂出完整SOP。

議長鍾東錦也建議縣府除涉及個資、機密或法有明定不得提供者,應適度尊重議員;縣府秘書長陳斌山則允諾,將進一步研擬訂出相關規範。

討論過程中,國民黨議員發言力挺縣府「依法行政」,並指議員職權不能無限上綱,與在野黨議員各執一詞,到了中午,又為下午是否變更議程爆發激烈口角。

議長鍾東錦在主席台上詢問「下午要開會的舉手」,因無人表示意見,鍾東錦宣布變更下午議程為下鄉收集資料,此時,曾玟學高喊「沒有要變更議程,我們要開會」。

國民黨團多名議員不滿曾玟學第一時間未舉手,議長敲槌宣布散會後才又有意見,其中,議員江村貴拍桌怒嗆要表決國民黨人多,還一度爆粗口「怎麼樣?他X的」,民進黨議員陳光軒隨即高分貝問「那三個字是講什麼?」要求收回。

雙方一言不合,隔空互嗆,正當陳光軒逐步逼近江村貴時,國民黨議員余文忠也加入戰局,與陳光軒發生輕微推擠,藍綠陣營又是一陣激烈口角,經多人拉開,縣長徐耀昌也趕忙勸阻,才未釀成更大肢體衝突,陳光軒走回坐位後,國民黨陣營有人高喊「車震也能當議員,法院認證」,陳光軒則以雙手比出中指回應,結束開議首日火爆場面。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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