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尿急⋯闖前女友家絲襪綁手、口塞衣硬上!渣男判賠80萬

記者蘇怡璇/台南報導

台南一對情侶分手後,周姓男子竟然利用送女友回家之際,違反對方意願,涉嫌加以性侵,刑事部分,周男被依強制性侵罪判4年徒刑,而周男另涉嫌進入前女友租屋處偷走液晶電視,竊盜案遭判刑8個月,兩者合併應服刑4年6個月。被害女子向台南地院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官判周男應賠償對方8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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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尿急⋯闖前女友家絲襪綁手、口塞衣硬上!渣男判賠80萬。(示意圖/與案情無關)

根據判決書指出,周男以及小花(化名)原本是男女朋友,但兩人因故分手,周男企圖挽回,但遭拒絕,竟然心聲怨懟,106年12月底,開車到小花工作地點,等她下班硬要載她回家,小花拗不過對方,坐上周男的車。等到了小花家樓下,周男又使出花招,「尿急」為由,拜託小花讓他上樓借廁所,沒想到,周男進到前女友屋內,起了壞念頭。竟拿起小花的衣服、絲襪綑綁小花,還在嘴巴塞進衣服,不讓他求救,在床上硬上小花得逞。

渣男誇張行徑不只這樣,事隔一個月後,周男竟趁著小花外出之際,破壞小花家門鎖,直接入內搬走32寸的液晶螢幕,刑事部分,法官認為,周男犯下性侵案件發生後,還破壞小花租屋處房間門鎖,擅自竊取液晶電視,量處其刑。

民事部分,小花自述,自從被性侵後,痛苦記憶糾纏,終日陷入恐懼與害怕當中,只能趕緊另覓他處躲藏,不敢回租賃處居住 。加上恐懼導致無食慾,胃痛也不敢出門看醫生,小花情緒猶如活死人。最終在家人鼓勵下,小花決定去看心理醫生,靠著就醫之診所評估後,開立的各種帶有副作用之強力藥物,才能勉強入睡,但也因服用藥物 ,常無意識而跌倒造成全身瘀青,使雙親不捨。另因對被告之恐懼,也喪失了對家人以外,所有人、事、物的信任,精神上不堪之痛苦,憂鬱、恐懼感不時縈繞心頭,終日擔心受怕。法官審酌後,認為周男為滿足個人色慾,加以強制性交,導致小花陷入恐慌、焦慮、憂鬱等狀況,判周男應給付80萬元給小花作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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