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天外「飛」來的橫禍!這是很多大陸民眾的心聲,近年來,三天兩頭都有高空拋物、墜物砸傷路人的消息,民眾走在馬路上不只要看左右前方,還要記得往「上」看,大陸政府在14日時提出修法,保護人民「頭頂上的安全」,若故意高空拋物造成人重傷或死亡犯罪屬實,則以故意殺人罪判刑。
▲近年來,三天兩頭都有高空拋物、墜物砸傷路人的消息。(圖/翻攝自網路)
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事件不斷發生,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丟下來的物品也百百種,有玻璃罐、鐵罐、雞蛋、麻將、窗戶、垃圾包、誇張的還有滅火器等,不管物品大或小,物體高處拋下的重力加速度,再小的物品砸都會使人受傷,民眾形容這個惡習就像一顆城市毒瘤,走在路上都提心吊膽,為了減少事件發生,最高人民法院訂定《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法,以保護人民的安全。
▲《人民日報》報導,物品與高度的殺傷力的相對圖。(圖/翻攝自網路)
據《人民日報》報導,物品與高度的殺傷力來看,雞蛋從4樓拋下,會把人頭頂砸出腫包、從18樓拋下會砸破人的頭殼、從25樓拋下的衝擊力足以致人死亡;吃完果肉的西瓜皮從25樓丟下來直接就會砸死人;甚至小小顆的麻將不小心從20樓掉落的話,也會造成人手指骨折。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若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仍以大陸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