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去年7月間酒後與劉姓女友發生爭執,黃男一怒之下竟毆打對方,導致劉女肝臟挫裂、腹腔動脈出血,黃男半夜還將她拖下計程車丟包急診室外自行返家,劉女經急救後宣告不治,黃男因此遭到送辦。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黃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黃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8年7月19日傍晚,黃男帶著劉姓女友到一間熱炒店用餐飲酒,返家途中2人發生爭執,黃男一怒之下竟出手痛毆劉女的臉部以及腹部,雙方爆發拉扯,導致劉女頭、臉、胸腹部挫傷、肝臟挫裂及腹腔動脈挫傷性出血等傷害。
當天晚上11時許,劉女忍不住疼痛向黃男求救,黃男才搭乘計程車將劉女送往醫院,沒想到才抵達急診室外,黃男竟直接將劉女拖下車,通報救護人員查看後,自己返家休息,劉女經急救後,因肝臟破裂、腹腔動脈大量出血,2個半小時後宣告不治,劉男則因院方人員通報警方後遭逮捕送辦。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明知腹部有人體重要器官,若是遭受重擊可能致人於死,但他仍出手痛毆,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處黃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由於黃男另有毀棄損壞案遭判刑有期徒刑4月確定,日前法院裁定,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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