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美中貿易戰,中國產品藉由轉運來台灣「洗產地」,11月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到一個月時間立法院院會火速三讀通過,未來若不肖廠商標示不實產地,罰鍰上限由新台幣30萬元大幅提高到300萬元。
▲川普、習近平(組合圖,資料畫面)
行政院提案指出,近來查獲廠商違規使用不實原產地證明書供中國大陸貨品使用,規避外國對中國大陸貨品課徵反傾銷稅等行為,致歐盟對台灣廠商及多項貨品展開調查。
條文未修正前,只提到進出口人不得使用不實的貿易許可及證明文件,導致有不肖業者提出若只「申請」而「未使用」應不罰。修正後,未來若以虛偽不實方式申請將納入處罰。此外,為鼓勵人民協助政府檢舉違法,三讀條文也增訂「吹哨條款」,增列民眾檢舉產地不實的獎勵規定。
經濟部表示,美國依其301條款對中國大陸產品課徵額外關稅,不肖業者將中國大陸產品運至台灣,並以台灣製造之名再輸往美國,規避美對中課徵的額外關稅,影響貿易秩序及台灣產品在國外商譽,因此修正貿易法盼加強遏止廠商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