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反映,全家便利商店暫停提供貨到付款、電信費等7大信用卡刷卡服務。金管會今天表示,主要是因為委託代收款業者未完成與收單銀行的契約簽訂,為維持服務不中斷,超商於緩衝期1年內仍可繼續提供刷卡。
▲有民眾反映,全家便利商店取消貨到付款。(示意圖/資料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表示,針對有民眾上網反映,全家便利商店公告11月29日起取消貨到付款、電信費等信用卡刷卡代收服務,僅能用現金付款,金管會今天緊急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收單銀行進行了解,主要是因為委託代收款業者未完成與收單銀行的契約簽訂,以致全家暫停信用卡刷卡支付服務。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會議後已取得共識,對於有意願委託超商以信用卡支付款項,但尚未能完成簽約程序的委託代收款業者,為維持服務不中斷,給予1年緩衝期完成簽約,超商於這期間仍可繼續提供刷卡服務,並請收單銀行於1年內完成契約補正。
莊琇媛表示,過去基於方便,收單銀行直接跟超商簽約,超商再跟代收業者,如電商業者、電信公司等簽約,但其實銀行應與代收業者直接簽約,因此,銀行公會訂定自律規範,要求要簽3方契約,不過因為自律規範12月1日才上路,導致很多契約沒有重新簽訂。
莊琇媛補充,目前只有全家便利商店先公告說要暫停刷卡服務,因為主要收單銀行為台新銀行,會請台新銀去作溝通,盡快恢復系統服務。
對此,台新銀回應,目前待全家將系統重啟後,就可以恢復刷卡服務。
銀行局表示,在今年6月25日同意民眾可以在超商以信用卡支付公私立學校學雜費、瓦斯費、有線電視費、電信費、大樓管理費、外勞仲介費及網路購物貨到付款等7類代收款項。其中,網購貨到付款部分,基於洗錢防制及風險控管等考量,以委託代收款業者直接販售商品給買家的型態(B2C)為限,且每筆代收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