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瞎理由!正宮抓姦求償百萬 小三:妳老公是陪睡抵債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南投縣1名莊姓工廠老闆,先前聘請陸籍李姓女子擔任職員,卻與對方發生外遇,李女還因此產下1女,後來莊男妻子發現兩人姦情,憤而提出妨害家庭罪告訴,法官判李女3月徒刑確定,莊妻再提民事訴訟並求償100萬元,李女則辯稱,莊妻欠她10萬餘元,遂同意讓丈夫陪睡抵債,法官認為,陪睡抵債之說並無證據,莊妻亦否認此事,遂判李女應賠償50萬元。

檢警調查,莊男工廠經營不善,仍聘請李女幫忙開車,並協助處理工廠事務,莊妻則向李女借款10萬餘元周轉;孰料,2016年莊男卻與李女發生外遇,隔年7月間李女生下女兒,莊妻怒告妨害家庭罪,法院判李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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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妻抓姦求償百萬元,李女卻稱莊男是陪睡抵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莊妻進而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並向李女求償100萬元;李女應訊時辯稱,莊妻欠她錢未還,遂允諾丈夫用陪睡來抵債,等於是莊妻默許丈夫跟她通姦;除此之外,莊妻尚未歸還欠款,倘若法官判她應賠償對方,希望能直接抵銷。

法官認為,李女並未提出任何證據,藉以佐證莊男陪睡抵債一事,莊妻亦否認此事,因此說法難以採信,李女與莊男通姦屬實,此舉已損害莊妻配偶權,判她應賠償40萬元。

莊妻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並指出李女曾有騷擾行為,導致她精神蒙受重大打擊,還產生焦慮等症狀;2017年7月間,李女開車到她家,並進行騷擾、砸車、衝撞圍籬等行為,同年9月間,李女又到她家巷口吵鬧,因此李女應再賠償60萬元;李女則全盤否認指控,並強調自己經濟狀況不佳,無力負擔高額賠償金,聲明駁回上訴。

台中高分院認為,關於李女砸車、衝撞圍籬等行為,莊妻無法舉證而難以採信,不過南投縣政府公文則顯示,李女的確前往莊女住處巷口吵鬧,還把女嬰放在車內不管,導致縣府社工介入關懷,顯示李女在婚外情爆發後,仍持續妨害莊妻家庭和諧,遂判她應再賠償10萬元,合計判賠5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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