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去年7月間,男子莊育賢與李姓女友投宿摩鐵,雙方疑因早餐起爭執,莊男情緒失控勒斃女友,為了掩飾犯行,竟將女友藏屍後車廂四處遊蕩,二審遭判12年徒刑。李女家屬又接連發生不幸,奶奶因傷心過去世、父親中風,台中地院判莊男應賠償李父228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3歲莊男與31歲李女是情侶,雙方打算結婚,但李女卻有精神疾病,情緒不穩定,加上李女長期花用莊男財物,使得從事殯葬業工作的莊男無法負荷,兩人常因此口角。
去年7月19日清晨,2人投宿於汽車旅館,李女因不喜歡早餐而大鬧脾氣,莊男情緒失控,先徒手掐住李女頸部,見李女躺在床上未斷氣,又把沾溼大浴巾纏繞李女頸部,將李女勒斃。
▲莊男將女友勒斃後,將女友屍體放在副駕駛座駛離汽車旅館。(圖/資料照)
為了掩飾犯行,莊男先把屍體放在副駕駛座,以衣物遮臉駛離汽車旅館,之後再將屍體改置後車廂,行經國道6號時因自撞護欄,警方到場處理,發現車輛後車廂藏著一具發黑女屍,整起事件才曝光。
死者李女父親表示,自己名下並無不動產、車子,且31歲小兒子還患有自閉症,得靠他撫養,而李女奶奶也因傷心過度去世,留下100多萬債務,去年雖有領到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145萬元補償,但連續2人的喪葬費及債務費都不夠。
▲莊男二審遭判12年有期徒刑。(圖/資料照)
但莊男卻辯稱,是李女吵著要自殺,他情緒失控才下手勒斃她,此外他認識李女7年來,從來不曾看過李父關心李女,每次出現都是為了要錢,根本不關心她。
法官審酌,李父承受喪女之痛後,又馬上面臨喪母,事故發生後身心日夜煎熬,更因此中風 ,只能打零工維生,加上中風後行走不便,更難謀生,莊男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經核算應判賠338萬餘元,扣除李父已領取145萬元費用,莊男還得支付193萬元;而這筆被害人保護補償金,台中地檢署未來將向莊男索討。